不動產稅費・買屋稅費

誰要繳取得不動產之一方(買賣為買受人)
申報期限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
稅率契價 × 2%~6%(依契稅種類)

契稅試算

元

請填寫:契價

應納契稅—

契價以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價格為準,而非實際成交價格(契稅條例第 13 條),金額可參考房屋稅籍證明書所載現值。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(契稅條例第 2 條)。

本頁試算結果僅供參考,實際應納稅額以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為準;個案適用條件請洽地政士或稅務專業人員。

加入
好友